中建西南院荣获四川省“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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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安委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暨清单制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总结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并对2019年工作开展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川安办函〔2019〕42号《关于2018年度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会议通报表彰了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和个人。其中,中建西南院获四川省“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中建西南院工程总承包二部王海杰同志获四川省“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会议要求,按照川安办函〔2019〕37号《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企业要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践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安全生产管理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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